西双版纳从远古以来,就是祖国各民族大家庭的在员,“西双版纳” 这个名称始于明朝穆宗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但西双版纳的傣族历史,在公元前二世纪,汉文史籍已有关于傣族先民的记载。据《后汉书》记,公元一、二世纪,傣族首邻曾先后几次派遣使者到东汉首都洛阳承受汉朝皇帝的赏赐和封号。至公元13世纪,西双版纳为受封于唐朝的南诏(大理)所管辖。傣文《泐史》记载,傣历542年(公元1180)傣族首领帕雅真经景洪为中心,把各部落花流水统一起来,建立“景龙金殿王国”,被授予“虎头金印”。13世纪,元朝在景洪建立彻里军民总管府,正式在西双版纳建立地方政权,委任傣族首领为地方政府官员。1384年明朝改设“车里军民宣慰使司”,进一步建立了完备的土司制度。公元1570年车里宣慰应勐将所辖区域划为十二个提供封建负担的行政单位-西双版纳。此后,西以双看到纳区域内的行政单位虽多次变化,但西双版纳的名称却一直保留至今。1661年清朝继续在景洪设“车里宣慰使司”。1925年国民党政府又将西双版红领巾改设为车里、佛海(今勐海)、五福(今勐遮)镇越(今勐腊)象明、普文、庐山(后为六顺)等七县和宁江行政委员会(今勐往)、普思殖边总办公暑(含江城县景董乡)。解放前夕归并为车里、佛海、南峤(今勐遮)、镇越(今勐腊)四个县。1950年2月17日,西双版纳全境解放,普洱专员公署分别在车里、佛海、南峤、镇越四个县成立了人民政府。1953年1月23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成立(根据宪法,1956年6月改设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辖区除四个县外,还将整董乡、普文、象明、整糯、勐阿、安康等五个区一个乡重新分为十二个版纳,即:景洪、勐养、勐龙、勐旺、勐海、勐混、勐阿、勐遮、西定、勐腊、勐捧、易武等。1959年7月30日正式改为景洪、勐海、勐腊三个县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