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地区西汉以前属益州郡哀牢地。东汉、蜀汉、晋时属永昌郡。唐(南诏)隶永昌节度。宁大理国时期属永昌府。元朝分属顺宁土知府、镇康路和孟定路、谋粘路军民府。明代分属顺宁、永昌两府管辖。从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0开始,顺宁、大候、勐缅、勐勐、镇康先后改土归流。清朝中叶,今他地区尚有属永昌府的孟定土府,镇康土州,属顺宁府的顺宁县、缅宁厅、云州、耿马宣抚司和由镇边直隶厅管辖的班洪土都司。民国时期,设立顺宁、云县、缅宁、镇康、双江等县和沧源、耿马设治局,先后属第一、第五、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加强边疆民族地区的工作,1952年将原大理专区的缅宁县(现临沧县),保山专区的双江、耿马县,普洱专区(现思茅地区)的沧源县4县划出,建立缅宁专区。1953--1956年间又从保山、大理专区划入了镇康、顺宁(今凤庆)、云县3县,1954年把专区名称改为临沧专区(1970年改称临沧地区)。1964年元月,镇康县析置为镇康、永德两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