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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行社责任险”四大疑问

疑问1

由于责任险牵扯到了三方:游客、保险公司、旅行社,比起一般单线联系的保险自然复杂很多。那么,万一发生事故了,到底应该怎么理赔呢?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旅行社应积极抢救,使损失程度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旅行社方面在申请赔偿时需要提交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损失清单及其他必要的单证材料。

而游客则要注意保留医院的医疗病例、发票、出行情况的说明书,以及和旅行社签署的合同协议,当然最重要的是要阅读赔付的范围。

疑问2

附加险非强制,旅行社会否回避?

据保险公司调研,新旅行社责任险承保的风险涵盖了旅游过程中可能面临的90%以上的风险。但除了有国家强制规定必须购买的旅行社责任险主险外,购买附加险则是各个旅行社自己的权利

例如游客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攀崖、探险性漂流、潜水、滑雪、跳伞、蹦极等具有高风险的旅游活动,由于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游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意外,则属于附加险的范畴。

所以,对于收入较高的旅客在选择旅行社时,除了考虑旅行社本身的线路设计等方面之外,还应了解旅行社是否买了足够完整的“旅行社责任险”的附加险。如果游客本身就是打算参加一些高风险的项目,那更要了解清楚附加险的构成。

疑问3

旅行社标准不同,会否引理赔纠纷?

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如果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未达到国家、行业或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是旅行社委托非旅行社的单位或个人代办旅游业务等其他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所以消费者联系的旅行社是否具有行业标准、是否是个人代办的旅游业务将“意义非凡”。即便是旅行社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以及附加险,但以上情况下,出了事故,游客将得不到任何保障。无论如何,这都给未来可能发生的理赔埋下了隐患,游客需多加留意,尽量选择口碑较好、规模较大的旅行社。

疑问4

责任险已升级,意外险还需购买吗?

许多市民都有疑问,既然旅行社责任险已经升级了,那么,我们还要不要再另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呢?实际上,这个责任险是弥补由于旅行社的过失而引发的游客人身、财产的损失,但是并不是针对游客个人发生的意外。也就是说在旅行过程中,旅游者因个人原因、自行活动、人身意外等出险,并且意外的发生与旅行社无关时,旅行社责任险并不能为旅游者提供任何保障。

所以,游客在出行时,可以根据个人的经济条件,投保一些可以起到报销和补偿性质的旅行意外险。一方面加大了意外事故发生时的保额,另一方面弥补旅行社责任险照顾不到领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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